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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台南府城創造力教育學生金像獎【我是創意小主播】
壹、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縣市網中心重點任務辦理。
二、依據本市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三、配合府城ROC創造力教育辦理。
貳、目的:
一、鼓勵及激發本市國中小學生參與各類競賽活動。
二、充份運用網際網路資源,提供學生運用數位媒體的創意交流。
三、教育並普及數位科技之應用,豐富數位學習的資訊內容。
四、培養能融合科技智能與人文素養,及具備國際觀之未來主人翁。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教育處、府城創造力教育
三、承辦單位:台南市政府教育網路中心
四、協辦單位:台南市中西區進學國民小學
肆、參加對象與報名方法:
台南市國民中、小學之學生。又依照年級分為三組,組別如下:
一、低年級組(國小一年級→報名時請填「升小二」、國小二年級→報名時請填「升小三」)
二、中高年級組(國小三年級→報名時請填「升小四」、國小四年級→報名時請填「升小五」、國小五年級→ 報名時請填「升小六」)
三、國中組(國小六年級→報名時請填「國一新生」、國中一年級→報名時請填「升國二」、國中二年級→報 名時請填「升國三」)
※國小低年級組、中高年組請進入原就讀國小報名。報名時「年級」請填暑假後即將升上去的年級,例如暑假前為國小二年級,則報名時年級應填「升小三」,但班級與座號則仍填寫暑假前的舊班級座號。 ※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生請於97年8月8日之後(8月8日之前無法報名),進入即將就讀的國中報名,年級選擇「國一新生」,班級座號請查詢國一新生正式班級查詢。 ※其餘國中組報名時「年級」請填暑假後即將升上去的年級,例如暑假前為國中二年級,則報名時年級應填「升國三」,但班級與座號則仍填寫暑假前的舊班級座號。
伍、活動網址:http://activity.tn.edu.tw/roc97/(本網站含報名與上傳作品功能)
陸、活動日期:自97年6月18日起至97年9月10日止。
柒、參賽方式:
本活動採取網路報名與上傳作品的方式,請依照活動網站說明參賽。為鼓勵家中沒有電腦、網路的小朋友也能踴躍參與,本活動提早於97年6月18日起實施,並於暑假結束後,延長收件時間到97年9月10日,所以開學過後仍可繳交作品。
是否曾經嚮往電視新聞上鏡頭前的主播,專業又有系統地播報新聞,然後切換到現場記者採訪,用真實流暢的言詞來描述事情的來龍去脈?府城創造力教育為了推動學子啟發創意,勇於表現的精神,舉辦這次與眾不同的活動─「創意小主播」,讓您可以實現這個夢想!只要使用時下最夯的數位工具,例如數位相機等設備,佈置一個簡單的主播台,設定一個採訪事件或活動,一下子在主播台扮演主播,一下子又跑到現場扮演記者採訪或報導現場活動,來完成一則完整的新聞。當然也可以不必當個正經八百的主播、記者,只要在活動辦法的規則下,也可以自己延伸出新鮮的、有創意的主播風格喔!
您可以設定的事件包羅萬象:例如自己虛構的假想事件(外星人入侵地球、訪問聖誕老人…)、一場園遊會現場報導、自己創作的作品介紹、演講朗讀、職業專訪、旅遊采風、人生百態、書籍介紹…等不勝枚舉,只要能想到的、可以應用在這個模式上的,透過您獨門的主播風範,再加上現場報導的魅力,鏡頭的攝影取景與後製作加工,來表現您創意與專業之處!
聽起來好像很複雜吧,其實只要請教資訊教師或家長,嘗試一下,您就可以搭上影音創作潮流的順風車,不妨運用這次機會,利用暑假期間把這項技能學起來,實際運用到比賽上,驗證一下自己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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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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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創意小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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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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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作品格式為「影片」,可採用以下建議硬體設備的影片攝影模式錄製動態影片:
拍攝完成後請以avi、mpg、wmv、mov…等檔案格式中任選一種呈現;檔案容量請勿超過
30 MB。建議大家轉成wmv檔案格式,可以得到較好的品質與較長的錄影時間,提供教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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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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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檔案時需同時填上作品的簡要《創作說明》才算完成。
※為維護活動品質與您的人身安全,《創作說明》中請勿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如住址電話)或不當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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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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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前請先詳閱,報名參賽後即表示同意以下規則:
1. 完全尊重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2. 請先徵詢家長同意與協助。
3. 請勿單獨行動,若需要實地拍攝報導,建議由家長陪同,以策安全。
4. 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
5.
多人共同創作的作品請推派一人代表報名上傳,若作品得名僅能獲得一份獎項。雷同之作視為同一件作品。
6.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使用具有版權的的圖文或影音,以原創性的作品為佳。
7.
請以實際拍攝的動態畫面為主,單張投影片切換方式或用其他軟體產生之單張靜態畫面佔用太多時間者不列
評審。
8. 礙於影片檔案容量較大,優秀的得獎作品才提供觀摩。
9. 有任何問題請使用電子郵件聯絡simon@tn.edu.tw,來信註明「學生姓名、學校年級班級座號、參加單元、問題描述、聯絡電話」,我們會有專人與您聯繫,來信要求電子郵件繳交作品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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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評審標準:由台南市政府教育處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遴選出優良作品。評審標準如下:
題目取材-10%;創作內容70%;表現方式-20%
玖、獎勵辦法:
每組各取特優一名、優等五名、佳作十名,各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入選若干名,發 給獎品。作品未達標準可從缺。
壹拾、其它說明: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需授權台南市政府教育處公開使用該上傳作品。
二、得獎作品若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者,取消其資格,並追回獎狀、獎品,由其他參賽作品依序遞
補。
三、參賽者報名時請填寫正確個人資料,以利作品獲獎時主辦單位獎項頒發之處理,為嚴守個人隱私政策,本
活動所收集之個人資料為確認得獎用途,不會公開或挪為他用。
四、逢計畫修正之必要時,將不個別通知,請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壹拾壹、本計劃經陳市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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